2007年5月4日
向下沉淪的遊戲出版業界
面對著便利商店架上琳瑯滿目的攻略書刊,想必各位玩家應該有不知如何下手過。
就拿魔獸世界資料片–燃燒的遠征當例子吧,4月份各家出版社競食這塊大餅,大大小小的特刊一共十來本,果真這麼好賺?
合法嗎?
現在除了有正式官方授權的攻略本以外,其他的專刊都是採取『一大一小』的銷售策略。以我手邊這本『楓X學園』為例,就是270頁的楓之谷搭配40頁的洛汗。
對讀者來說,書名寫著『楓X學園』,當然就是為了要楓之谷的內容,洛汗的資料對這些讀者來說,無異於雞肋。
為什麼出版社要多此一舉?那是因為如果整本都刊載同一本刊物,就會有授權版稅問題。這樣的一大一小策略,就可以凹『這是遊戲報導』。
不過,有些動作實在做的太過分了,比方說先前有出一本『洛X終點戰』,很明顯的就是佔了官方口號的便宜(『洛汗,是你的終點站!』)。根據公平交易法第20條,很明顯的就是會讓讀者錯認此為官方授權本。或許該集團法務會有不同的認知,但是這種行為真的不可取。
或許讀者會想,既然這樣不合法,為何遊戲公司不出來控告這些無良出版社?個人推測,可能是因為這些書刊有間接推廣該遊戲人氣的功能,所以官方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過,如果牽扯到官方自行出版,會有實際虧損的時候,或許就會有動作了吧?
眾所皆知,官方授權是一定會抽版稅的,抽多少是商業機密,不過我們就抓個10%來討論吧。另外便利商店還要收取上架費用、物流費用,賣不出去退貨的話還要付倉儲費用、銷毀費用。零零總總算起來也是不小的開銷。
那這種未經授權的特刊,當場就少了10%的成本,以一本149來說,就是約15元的純利潤。換句話說,就是從遊戲廠商手中搶走了這些利潤。
或許是遊戲廠商看不起這點小錢吧....
真的賣得好?
雖然不知道各刊的利潤,不過我們可以從某些小事情看出端倪。
出書量:有看過出版大崩壞這本書的人應該會對書中所描述的『新書氾濫』有所認知。目前遊戲書刊就有這樣的徵狀。看看架上針對熱門遊戲的專刊,就可以預想以後的狀況。
再上架:讓我們來看看最近一窩蜂出現的『再包裝書籍』。這些書都是過期的資訊,我前天在附近的7-11居然還看到天堂『幽與冥』的專刊再包裝上架,拜託,都快要六章改版了,誰還買這種過期書刊啊?但是可以再上架,代表著這本書最少有4000本的庫存(全省7-11有4000個門市,最少一家要舖一本)。可見退書率...
回收稿:這可能是讀者心中最大的痛。買了專刊,就是想看到一些不一樣的東西,但是買來買去,各刊寫的東西都差不多。更慘的是,有些稿子還是之前同出版社的雜誌用過的稿子。難道,花錢的讀者,只配得到這樣的待遇嗎?
更別提那種整本抄襲日本 Wiki 的刊物,做出這種決策的經營團隊可以說是把自己的招牌放在腳底下踩。
身為讀者,唯一能做的就是抵制這些無良出版社。但是當所有出版社都下海撈的時候,該何去何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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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則留言:
我要血淚控訴雜誌社為了省錢,還砍了特約的稿費!
我有聽過這件事情,不過根本原因應該是工作室大量接稿壓低稿費,其實工作室也不好過,我聽過他們接過整本特刊,稿費不到十萬...
以一本特刊動輒200頁,一頁1000字來算,一個字甚至不到0.5呢...
我本身也是業界的人,對於此篇文章所說的內容甚有同感,你也點出了不少確實存在的問題。
不過其實考量到現實狀況,各家出版社競爭激烈、線上遊戲生命愈來愈短(某遊戲公司也都表示要用大量的遊戲來應付市場競爭的需求了,更何況是出版業者?)、網路資訊愈來愈發達…等多方因素影響之下,真的如你所說會有不少惡性競爭下所產生的不良後果,而這些問題,相信各個出版的編輯,不可能不懂。
不過說真的,有的時候在業界實在是身不由已啊…
理想和現實,還是有不小的差距…
再多嘴一句…
你提到270+40頁的case還算是不錯的,你有看過310+5頁的書嗎?絕對讓人更傻眼!
另外,你文中提到規避版稅的問題,的確是出版公司的考量,但以遊戲公司的角度來看,多一些關於遊戲的報導、出版品,對於遊戲人氣也是有一定程度的提昇,我不認為完全是出版公司佔了遊戲公司的便宜。
當然,如果是遊戲公司的角度來看,或許真的如你所說,會覺得是出版社在佔便宜了吧…
我分成幾點回應。
頁數:
以我個人買魔獸特刊來說,後面的頁數越多,我越覺得浪費... 因為那根本就是我不看的內容。我買魔獸特刊想當然是為了魔獸的資料...
310+5?本期冰風暴就是了...
現實:
其實編輯能掌控的東西不多,上面老闆一聲令下,啥要求都得作。所以本篇其實都是在說出版社。
是的,出版社不是慈善事業,需要獲利,所以各種手段無可厚非。不過消費者花了錢,總是應該享有一定的品質..回收稿再利用也罷,總不要連錯誤都一起再出現吧?
版稅和遊戲公司:
現在大多數遊戲公司對於坊間非官方宮略本都是抱持著可以增加能見度的想法,所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只能說互取所需。
從你的回應我也來回應一下吧!
頁數:
正因為讀者像你一樣的心態,所以出版社在做專刊時,搭配的遊戲根本就是完全被捨棄的,過去一本專刊四個遊戲、三個遊戲、甚至兩個遊戲各半的情形已經不再受讀者青睞了,這也是出版社為了迎合讀者不得不採行的措施,不是嗎?
現實:
承上一點,出版社不賺錢怎麼活下去?說真的,即使編輯有權限、有理想,為了市場需要,不得不往能賺錢的方向而去。
至於“回收稿”是否連錯誤都照單全收,就看該出版社編務是否夠誠意了!說真的,各家專刊愈出愈厚,也是因為讀者胃口被愈養愈大,也因此有你文中所說,照單將網路資料cv一下就出書的情形,為什麼有出版社敢這麼做?因為有人買!就這麼簡單,大家都搶新、搶快,因為遊戲愈活愈短了,就這麼簡單!
版稅和遊戲公司:
說真的媒體本來就有報導權,況且遊戲公司和雜誌本來就是魚水之間的關係,就算真的有遊戲公司要追究,最後會怎麼判還很難說,遊戲公司應該沒必要為了這一點權利金和出版社撕破臉的…(當然,各家公司做法不同,我不敢說沒有遊戲公司會追究)
Yap,不過就是各取所需嗎?誰在消費誰,很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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