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6日

[大陸]中國接受WTO裁決將對美國開放娛樂產品市場

這是一篇上稿之後兩小時內被中宣部下達刪除令的文章。



請利用 Google 緬懷:
http://www.google.com.tw/search?q=中国接受WTO裁决将对美国开放娱乐产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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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對美進一步開放市場
  中美雙方昨日表示,中國同意遵循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裁決,於2011年3月19日以前對美進一步開放娛樂產品市場。 美國曾訴訟中國對進口和分銷書籍、音樂、電影和其他娛樂產品設置障礙。
  承諾履行WTO裁決意味著中國必須對美國電影、音像製品和圖書產品的進口政策作出調整。 在WTO的判決中,允許中國保留兩家國有電影發行公司的進口權,並保護了中國政府對外國電影進行一定程度審查的權利,中方也無須提高每年引進20部外國電影的限額。 但是,中國將不得不允許美國及其它外國企業向中國引進電影、音樂、電遊和圖書,並准許美中合資企業在互聯網上分銷音樂。
  據悉,從2003年起,國產片的票房已經連續6年反超進口片。 市場人士認為,相比較之下,音像製品遭受的衝擊可能更為直接。 記者昨天就此採訪了太合麥田的負責人宋柯,他表示未來政策改變不會對中國原創唱片產業造成很大影響,他同時認為此事對演出市場應該有些促進,“我們之前也可以做國際藝人的演唱會,但相對較少。如果將來市場打開,演出的引進方多了,量大了成本就會下降,就會促成良性市場競爭。”
  延伸閱讀:
  中美出版物市場准入案落定貿易摩擦伸至文化領域:2009年12月21日,世界貿易組織WTO上訴機構散發了中美出版物市場准入案訴訟判決報告,認為中國對進口電影、音樂和圖書的限制違規。 此判決被視為中國自2001年進入WTO之後最大的一次失利。
  商務部就此事回應稱,對裁決感到遺憾。 其表示,中國加入WTO後,在出版物市場准入方面一直認真履行WTO協定項下的義務。 國外出版物、電影、音像製品進入中國市場的通道十分順暢。
  對圖書行業:該裁決結果可能對圖書行業有所影響,或將引發發行製度的變化。 目前進口圖書的進入渠道,均需經過中國出版集團在華髮行。 外國出版商暫未能直接對中國圖書銷售商出口。
  中國出版集團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內部人士表示,未來外文的出版物可能通過分銷渠道進入中國,但不會對整個市場格局造成影響。 因為文化出版物具有雙重價值,即經濟和社會價值,我國對外來出版物的審查原則不會改變。
  對電影業:該裁決對中國文化產品相關行業的負面影響,可能更多體現在電影業。 因為裁決結果意味著外國電影公司得以直接向中國的電影院發行電影,繞過在電影發行領域的中國電影集團公司。
  這或許可以解釋,為何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下稱版署)正試圖讓國內音像業通過不足兩年的時間進行改革,把企業做強做大。 2009年11月,版署的新出字〔2009〕331號文件,即《關於下發音像(電子)出版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已經下發到各個相關企業。
  對於如此短時間即要完成改革的計劃,12月15日,國家音像電子和網絡出版管理司副司長朱啟會表示,此舉就是為了在加入WTO之後,文化貿易摩擦增多,市場准入複雜的環境下,提昇文化產業的軟實力。
  歷程回顧:
  從2007年4月至今,中美出版物市場准入案已歷時2年有餘,充分顯示出此案的複雜性。
  2007年4月,美國將中國出版物市場准入問題訴諸世貿組織,聲稱中國對於出版物、電影、音像製品進口和分銷的有關措施違反世貿組織規則。
  2008年3月,WTO成立了專家組研究該案。
  2009年8月,WTO爭端解決機構正式向WTO成員散發中美出版物市場准入案專家組報告,歷時一年多的專家組審理過程後,未駁回美方對中國出版物、電影、音像製品進口和分銷的有關訴求。
  2009年9月22日,中方就這一裁決結果提出上訴,要求上訴機構重新對此案進行客觀公正的審理。 由7名成員組成的世貿組織上訴機構,重新對此案進行審理。 審理期限為兩到三個月,上訴機構在審理期限的截止日期前發布了上述裁定。
  2009年12月21日,世界貿易組織WTO上訴機構散發了中美出版物市場准入案上訴裁決報告。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稱對裁決感到遺憾,並表示,中國加入WTO後,在出版物市場准入方面一直認真履行WTO協定項下的義務。 國外出版物、電影和音像製品進入中國市場的通道是十分暢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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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遊戲界來說,最大的影響應該是每年的外資遊戲限制會慢慢取消?
又或者對魔獸世界:巫妖王之怒的審批會加快?

不過從馬上刪除這件事情來看,或許這只是一時意外...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1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網誌管理員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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