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6日

又是遊戲的錯?


最近發生了不少有關遊戲造成青少年犯罪的爭議,但是基於對媒體的不信賴,我還是寫了這篇。

2007/12/20美國發生一對青少年模仿真人快打招式,虐待七歲兒童致死(新聞連結)。

2007/12/21中國大陸發生中學生放火燒同學,被判八年徒刑(新聞連結)。

在這兩篇新聞中,我看到的是媒體為了吸引眼球所以有這樣的標題。



美國新聞中,僅略提到『犯罪的情侶當時喝醉』,那到底是因為酒精所佔的罪責重,還是遊戲影響呢?換個方向來說,同樣醉酒者,就不會因為電視、電影或者新聞所播報的暴力內容而做出類似的事件嗎?

大陸新聞中,犯行的起因是因為口角,潑油點火也是常見的媒體暴力影響(還記得台灣霹靂火嗎?)。之後的記者訪談中,聽起來非常像是設計對白,標準的推諉。

如果沒有遊戲影響,這些犯行就不會發生了嗎?我想未必,因為起因都不是因為遊戲,而是因為酒精/人際關係處理不良,讓這些犯罪人失去了自制能力。

筆者身旁同儕遊戲年齡超過10年的比比皆是,也沒有聽過誰因為玩了GTA就去搶劫,或者玩了尾行跑去當癡漢。

媒體在渲染報導的時候,刻意忽略了因果關係,只擷取聳動的部份加以渲染,完全忽略了科學方法。

要證明遊戲和暴力之間的關係,最少也要有這樣的比照對照組研究(周元華-遊戲和大腦血流影響)。

這個研究也不過指出玩遊戲的人,大腦前額葉的血流較低,但是還沒有辦法直接證明『電玩的確會引起暴力』這樣的結論....

在跳躍的毛毛蟲網誌中,也提出了其他的看法,或許大家可以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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