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噗友轉貼了 永恆無薪實習 美青年:過得下去嗎?
「現在出現了一種實習文化,年輕人覺得無薪工作是工作的一部份」,他說:「大家一點也不去質疑它。我不是唯一一個對此感到迷惑的人:界線到底應該怎劃?究竟你要做多久無薪實習才會有人將你當一回事?」
雖然文中提到,這是因為經濟不景氣造成;不過我想稍微花點時間理清無薪實習這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無薪實習制度由來已久,確實的起始不得而知,不過一直都是新鮮人認識企業的敲門磚;歐美有不少企業傾向於僱用曾經在企業中實習並且有良好表現的實習生,新鮮人為了擠進友名企業大門,於是不斷地降低標準... 有甚麼能比免費更吸引人呢?於是無薪實習大行其道。
電影「當幸福來敲門」就有這樣的橋段,別以為電影都是演假的,連白宮的實習生都無薪呢!雖然政府和企業不同,不過既然政府都帶頭了,企業在嚐足節省人力成本的甜頭之後,不免也開始打起無薪實習的主意。
從利益層面來說,雖然實習無薪,但是如果可以成為進入大企業的終南捷徑,這點犧牲好像也不是啥大不了的事情;不過顯然白宮有人不這麼想。
經濟政策研究所的副所長羅斯•艾森佈雷説: “僱主必須為他們提供一個教育的平臺。他們可以取代普通員工。這對學生或是實習生來説,必須是一個有意義的經歷,不可以只為了僱主們短暫的財政優勢。它可以是一個承諾,例如,在實習期結束時,幹的比較好的將被雇傭。“
如果雇主能夠做出確實的承諾,那的確是個不錯的交易。即使無薪實習可以獲得後續的工作機會,因學歷膨脹和不景氣,花了大把銀子讀書的新鮮人根本沒有能力加入無薪實習的行列。在美國,讀完大學平均要負擔兩萬四千美元的學貸;台灣好一點,約三十四萬。無薪實習成了家境較好新鮮人的專利,試想,就算正常上班都有可能被學貸搞的窮忙了,怎麼可能無薪實習呢?
不過,往回推到 2011 年,兩位實習生向法院提告,控告福斯公司違法使用無薪實習生。
艾瑞克‧格拉特表示,2010年,他在《黑天鵝》拍攝現場工作了幾百個小時,寫訂購單、做試算表、訂餐點、跑腿等工作,不僅沒有拿到半毛錢,公司也沒有安排任何在職訓練,以及後續的工作機會。當時,跟格拉特他們一樣的實習生一共有20幾位。他認為,實習內容不具備「雙贏」成分,雇主不過單純是拿他們當免錢的勞動力。
這被稱為黑天鵝事件,後續引發了一連串反無薪實習的活動,不過在此按下不談;這裡引用苦勞網內容,提無薪實習的壞處
無薪實習,是個人選擇;不過在那之前,真的應該多想一下,你是不是真的要無薪實習。對企業來說,既然付出了人事成本,也就會規劃讓有薪實習生從事較為重要的工作內容,為企業賺取利潤。據NACE資料顯示,多數無薪實習生被交付的是文書、簡單的行政、打雜跑腿等工作;而有薪的實習生則有更多機會接觸專業領域,累積經驗與能力。同時,接受過無薪實習的學生,畢業後找到工作的薪資,也比接受有薪實習的學生還低。當企業大量將低技術性、彈性的工作轉為無薪實習內容時,將在勞動力市場上產生排擠效應,每多一個人接受無薪實習,就會少了一個給薪的工作機會。這將形成一個惡性循環:因為工作難找,所以接受無薪實習;企業因為有無薪實習生可以用,減少了開出來的職缺,進一步又造成失業率攀升。即便是有薪實習,實習的勞動條件也會低於正式的雇員。
最後以蝙蝠俠中小丑的建言做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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